減免城建稅的規定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稅法規定了的對“三稅”實行減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也實行減免。

減少或免除城市維護建設稅稅負的優待規定。城建稅以“三稅”的實繳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一般不規定減免稅,但對下列情況可免征城建稅:
(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流轉稅,免征城建稅;
(2)從1994年起,對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建稅;
(3)對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暫不征收城建稅。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附加稅,只要交了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就要同時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建稅根據地區不同稅率分為7%(市區)5%(縣城鎮)和1%,教育費附加稅率是3%,這兩個附加稅是用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作為基數乘以相應的稅率,算出應交的附加稅金額。
相信大家已經了解了減免城建稅的規定是什么,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會計學堂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