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抵扣需要哪些條件?
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需同時具備七個條件,并視情處理,以防范稅務風險,提高稅務遵從度。
一: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必須取得合法有效抵扣憑證
三:必須符合規定的抵扣范圍
四:必須執行規定的抵扣方法
五:必須健全會計核算
六:必須在規定期限申請專票認證
七:必須業務交易真實發生

進項抵扣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執行
本文講述的是關于進項抵扣需要哪些條件的有關問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需同時具備七個條件,并視情處理,若對此仍感到疑問,可與窗口答疑老師進行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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