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函證?
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例如對應收賬款余額或銀行存款的函證.函證是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的重要審計程序,多用于執行審計和驗資業務.通過函證獲取的證據可靠性較高,因此,函證是受到高度重視并經常被使用的一種重要程序.
注冊會計師如何對函證進行控制?
實施函證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選擇被詢證者、設計詢證函以及發出和收回詢證函保持控制.
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函證實施過程進行控制:
(一)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記錄核對;
(二)將詢證函中列示的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資料核對;
(三)在詢證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審計業務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回函;
(四)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后,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出;
(五)將發出詢證函的情況形成審計工作記錄;
(六)將收到的回函形成審計工作記錄,并匯總統計函證結果.
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的時是否對發函比例,回函比例有明確規定?

審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對發函比例,回函比例沒有明確性的規定.
規定了注冊會計師可以采用審計抽樣或其他選取測試項目的方法選擇函證樣本.為保證樣本代表總體,樣本通常包括:
(1)金額較大的項目;
(2)賬齡較長的項目;
(3)交易頻繁但期末余額較小的項目;
(4)重大關聯方交易;
(5)重大或異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爭議、舞弊或錯誤的交易。
關于個人往來函證如何進行控制,相信大家看完應該有所了解了.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大家可以聯系會計學堂答疑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