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而支付的應酬費用.它是企業生產經營中所發生的實實在在、必須的費用支出,是企業進行正常經營活動必須的一項成本費用,但由于其直接影響國家的稅收,因此稅法對其稅前扣除有限定---僅允許按一定標準扣除.
列支范圍:
1、業務招待費的發票開的內容是日用品,這個支出要代扣代繳個稅.
2、業務招待費在用餐方面情況下是不用代扣代繳個稅.稅務沒有做出明文規定.

3、"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列支60%"提指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比,不是限制企業的支出,不是為了與區分業務招待費中的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
但如果禮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托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整.業務招待費僅限于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招待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職工獎勵、為企業銷售產品而產生的傭金、以及支付給個人的勞務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屬業務招待費的范疇?希望通過上文,能幫助大家找到一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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