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館租賃協議交哪些稅?
出租場地收入需要交納的稅金: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加。
活動場地的租賃協議,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地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盒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參照《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印花稅幾個問題的補充規定》(滬稅地[1992]33號)第六條規定,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財產租賃合同,是指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器具、設備等,但對土地批租、出租場地、出租非機動車的租賃合同,可不征收印花稅。
因此,場地租賃費簽了合同,不屬于印花稅應稅范圍,不征收印花稅。

場地租賃如何做賬?
企業租賃場地,一般都是經營租賃方式,而不是融資租賃。那承付租賃場地的費用不是很大的情況情況下: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如果租賃費比較大,即需要在一年以上的攤銷,支付費用的時候:
借:長期待攤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以后分期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租賃費
注意不要用待攤費用科目了,因為準則已經把它連同預提費用一起取消聊了。
本文針對場館租賃協議交哪些稅這一問題作出了詳細的解析,需要繳納的稅金有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加,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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