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進項稅額轉出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對申請開具紅字發票的,其進項稅額轉出應憑稅務機關出具的通知單轉出,應填入“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欄中,請勿憑開具的紅字發票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1.收到紅字票
借:原材料(紅字)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帳款(紅字)
2.收到正確的發票
借:原材料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帳款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實施細則》三十四條: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2、對于僅是發票票面錯誤,而不是銷貨退回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在上級局未有明確前,暫比照銷貨退回開紅字發票的規定來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紅字發票進項稅額轉出會計處理是怎樣的,相信大家看完已經有所了解,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會計學堂老會計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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