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車輛報廢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如果車輛為固定資產如下:
報廢分錄如下: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收回殘值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等(因為有的事業單位這部分處置收入是要上交的)
或如不要上交,可以入"其他收入",
或"專用基金-修購基金"(適用于變價收入可自用于以后購建固定資產)

事業單位的車輛出售要怎么處理?
答:1、事業單位出售車輛,先轉入待處置資產.按照車輛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車輛的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2、實際出售時,按照處置固定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
3、出售固定資產過程中取得價款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發生相關費用,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處置完畢,按照處置收入扣除相關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按照國家規定應上交國家時,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貸記"應繳國庫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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