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怎么處理?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再計提折舊時,應當按照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即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下同),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調整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時,對未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前已計提的累計折舊不作調整。
例:甲企業2000年12月30日購入一項管理用固定資產,原價為10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0,使用年限為10年,2001年年末,由于經濟因素的不利影響,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可收回金額為60萬元。
2000年12月30日購入,應從2001年1月1日開始計提累計折舊。
2001年年末應計提的累計折舊=100/10=10(萬元),分錄:
借:管理費用 10
貸:累計折舊 10
計提完折舊后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100-10=90(萬元),而此時可收回金額預計為60萬元,所以應計提減值準備30萬元,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30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30
2001年年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100-10-30=60(萬元),在剩余的9年內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每年應計提=60/9=6.67(萬元)。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如何計算?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務計算方式:
(1)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企業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資產的賬面價值是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2)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這個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以此作為盈余管理的手段.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怎么處理的全部內容了,應當按照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獲取更多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