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捐贈支出稅前抵扣可以嗎
答:一、政策規定
(一)稅前扣除規定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群眾團體或者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二)有關捐贈資格規定
1.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不需要認定。
2.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群眾團體的稅前扣除資格需要認定。
其稅前扣除資格由財政、稅務部門會同民政部門聯合確認,并由財政、稅務和民政部門每年分別聯合公布名單。名單包括當年繼續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和新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群眾團體。
匯算清繳捐贈支出稅前抵扣可以嗎?企業或個人在名單所屬年度內向名單內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群眾團體進行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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