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專項資金結余如何處理?
如果是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購)才能使用的專項結余,年終專項結余要計入當年財政撥款收入,最終轉入事業結余貨方,年終決算時“事業結余”科目有貨方余額,直接結轉下年。
如果是授權支付的結余資金,則直接結轉下年。

財政專項結余資金和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有什么區別?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0]7號)第三條:
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以下簡稱結轉資金)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轉”一級會計科目下設置“當年財政撥款結轉”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兩個一級明細科目,分別核算年末事業單位的當年財政撥款結轉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數額。
財政撥款結余資金(以下簡稱結余資金)是指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工作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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