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包裝物押金消費稅怎么計算
答:因為本題是白酒,是特殊的。
包裝物押金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計算
對于啤酒的包裝物押金是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為啤酒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于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銷售白酒如何計算消費稅?
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1)。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舉例: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2噸,收取價款30萬,那么應繳納的消費稅=1000*2*2*0.5+300000*20%=62000(元)
實務中遇到的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計稅價格、成套銷售、視同銷售等情況。此時以上公式仍然適用,但對于具體銷售額、稅率等可能需要具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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