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之后建筑企業是月末計提附加稅嗎
答:營改增后,建筑業還需要計提附加稅,是月末計提。
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月末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營改增之后建筑企業是月末計提附加稅嗎?當然是需要月末計提,好了,本篇內容已經解答完了,感謝大家閱讀!如果你們對本篇內容有異議可以向我們的會計老師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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