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方資金拆借的稅務風險防控
1、增值稅:
明確資金拆借服務的增值稅政策。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企業向其他單位提供資金拆借服務屬于金融服務稅目下的貸款服務,對于無償提供服務行為且非用于公益事業、也未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應當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關注增值稅免稅政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及后續延續政策,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在一定時期內免征增值稅。但需注意,此政策僅適用于符合“企業集團內單位”定義的企業。
2、企業所得稅:
理解利息收入與支出的稅務處理。借出方的利息收入應計入應稅收入,而借入方支付的利息可作為費用在一定條件下扣除。
遵循利息支出稅前扣除的限額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同時,關聯企業利息支出稅前扣除還受到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比例的限制(一般為2:1)。

什么是拆借資金比例?
拆借資金比例指一定時期內拆借資金額占各項存款余額的比例。拆借資金比例是衡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及其程度的指標之一。根據監管要求,拆入資金比率一般不高于8%,拆出資金比率一般不高于8%。
拆借資金率的計算公式為:拆借資金率=(拆入資金余額-拆出資金余額)÷各項存款余額×100%。
拆入(拆出)資金余額是指銀行在某一時點上的凈拆入(出)資金額。拆借資金屬于臨時性資金來源,只能解決臨時頭寸不足,即只能用于臨時清算和短期貸款的資金需要。拆借資金率一般控制在7%以內,其高低將直接影響銀行的支付能力。
關聯方資金拆借的稅務風險防控怎么做?通過上文提交到的相關財務知識的學習,學員們應該已經明白作為關聯方企業之間資金拆借的稅務風險影響以及具體的預防控制措施等等,這些知識小編老師在上文中都有提及的,在這里就不再過多闡述。當然,如果你們還想學習處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外其他稅務風險預控的措施,不妨來這里找會計老師進行提問,會有老師給你們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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