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蓋章錯蓋成公章能抵扣嗎
發票上不小心蓋了公章,該發票不能正常使用,需要作廢并重新開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發票上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而公章并不能代替發票專用章的作用。
公章與發票專用章的區別
公章是單位法定的官方印章,用于證明單位的身份和權力,通常用于簽署重要合同、文件等。而發票專用章是專門用于開具發票的印章,其樣式和使用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具有法律效力。兩者在用途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顯區別。
發票加蓋公章的后果
如果發票上加蓋了公章而非發票專用章,該發票將不符合稅務部門的規定。在稅務審核或報銷過程中,此類發票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或違規票據,導致無法正常報銷或產生稅務風險。因此,一旦發現發票上加蓋了公章,應立即作廢并重新開具符合規定的發票。

電子發票是否需要蓋章?
申請電子發票的資料,其中一項需要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前提就是你需要刻發票專用章啦。還有,去稅務局之前,你還得準備一個第三方平臺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協議申請電子發票的開具手續是一定需要發票專用章的哦。只要開具發票,無論是紙質還是電子發票都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否則該張發票就是無效發票。根據(交通運輸部公告2017年第66號)第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持稅控設備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通行費電子發票選擇確認。
發票蓋章錯蓋成公章能抵扣嗎?通過上文相關材料的學習,大家應該都知道公司的發票如果是改錯了章,那么肯定是不可以直接使用的;需要作廢后重新開具才可以入賬抵扣的;對于發票作廢的流程如果還有學員們不是很熟悉,不懂得具體的作廢操作的,那么小編老師強烈建議你們可以來本網站上報名學習,選擇這方面的財務課程進行學習,提高自己在發票管理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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