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要繳納什么稅
個人出租房屋,應攜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租賃合同等有關資料,主動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按照規定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1)房產稅:按《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私有房產主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居住,凡經房管部門備案并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免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印花稅:個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產經營口的,應于簽訂合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確定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3)城鎮土地使用稅: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范圍內,應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依土地的等級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稅額,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4)增值稅稅: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繳納增值稅.
5)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個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按適用比率繳納.前面已提到,教育費附加為3%,應以繳納的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城建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分為7%、5%、1%.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后的應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稅率均為20%.

房屋轉租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轉租需要注意以下事項:注意查看原租賃合同;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的承擔并在轉租前結清;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違約的補償標準、維修責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以上詳細介紹了轉租要繳納什么稅,也介紹了房屋轉租需要注意什么.轉租需要繳納的稅金主要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等.房屋轉租需要注意的事項應如本文所講,財務人員需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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