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提高有什么影響
提高稅收可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目的是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作用:
1,組織財政收入.稅收是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產品(不論貨幣形式或者是實物形式)的一種分配形式.組織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原生的最基本職能.
2、調節社會經濟.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必然會改變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占有的份額,減少了他們可支配的收入,但是這種減少不是均等的,這種利益得失將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能力和行為,進而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影響.政府正好利用這種影響,有目的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引導,從而合理調整社會經濟結構.
3、監管管理社會經濟活動.國家在征收取得收入過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細致的稅務管理基礎上,具體掌握稅源,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并同違反稅收法令的行為進行斗爭,從而監督社會經濟活動方向,維護社會生活秩序.
稅收的作用就是稅收職能在一定經濟條件下,具體表現出來的效果.稅收的作用具體表現為能夠體現公平稅負,促進平等競爭;調節經濟總量,保持經濟穩定;體現產業政策,促進結構調整;合理調節分配,促進共同富裕;維護國家權益,促進對外開放等.
優點也就是它的作用,缺點好像沒有,因為讀書的時候沒讀過稅收的缺點,老師說,稅收是"取自于民,用之于民"也可以防止貧富懸殊,防止兩極分化.

稅收的特征是什么?
稅收的特征有哪些
稅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強制性、無償性和依法征稅所具有的固定性.稅收的特征反映了稅收區別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從中也可以理解稅收為什么能成為財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
(一)稅收的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參與社會物品的分配是依據國家的政治權力,而不是財產權力,即和生產資料的占有沒有關系.稅收的強制性具體表現在稅收是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定的,而稅收法律作為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對不同的所有者都是普遍適用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不依法納稅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稅收的強制性說明,依法納稅是人們不應回避的法律義務.我國憲法就明確規定,我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正因為稅收具有強制性的特點,所以它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最普遍、最可靠的一種形式.
(二)稅收的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就具體的征稅過程來說的,表現為國家征稅后稅款即為國家所有,并不存在對納稅人的償還問題.
稅收的無償性是相對的.對具體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后并未獲得任何報酬.從這個意義上說,稅收不具有償還性或返還性.但若從財政活動的整體來看問題,稅收是對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成本的補償,這里又反映出有償性的一面.特別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稅收具有馬克思所說的"從一個處于私人地位的生產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會直接或間接地用來為處于私人地位的生產者謀福利"的性質,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當然,就某一具體的納稅人來說,他所繳納的稅款與他從公共物品或勞務的消費中所得到的利益并不一定是對稱的.
(三)稅收的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課稅對象及每一單位課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數額是相對固定的,而且是以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的,只能按預定標準征收,而不能無限度地征收.納稅人取得了應納稅的收入或發生了應納稅的行為,也必須按預定標準如數繳納,而不能改變這個標準.同樣,對稅收的固定性也不能絕對化,以為標準確定后永遠不能改變.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具體的征稅標準是可以改變的.比如,國家可以修訂稅法,調高或調低稅率等,但這只是變動征收標準,而不是取消征收標準.所以,這與稅收的固定性是并不矛盾的.
稅收具有的三個特征是互相聯系、缺一不可的,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征的才叫稅收.稅收的強制性決定了征收的無償性,而無償性同納稅人的經濟利益關系極大,因而要求征收的固定性,這樣對納稅人來說比較容易接受,對國家來說可以保證收入的穩定.稅收的特征是稅收區別于其他財政收入形式如上繳利潤、國債收入、規費收入、罰沒收入等的基本標志.稅收的特征反映了不同社會形態下稅收的共性.
以上詳細介紹了稅收提高有什么影響,也介紹了稅收的作用是什么.通過本文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稅收提高可以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社會經濟、監督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等等.稅收的特征是稅收的強制性、稅收的無償性和稅收的固定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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