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核算附加稅
附加稅的計征依據是增值稅、消費稅等流轉稅,如果當月有應交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就要按應交金額依規定的比例(各地的征收比例不一樣)計算應交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如本月進大于銷,沒有應交增值稅,如果你企業也不是消費稅的納稅人,本月不需交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月底算出來了應交增值稅的稅額,然后計提做一張憑證,不用附件,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次月收到銀行代扣的稅單時做,附件是銀行拿回來的稅單.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預繳增值稅是否同時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第九條規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第十條規定,預繳的增值稅可在本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后預繳增值稅仍有余額的,可抵減下期再次領購專用發票時應當預繳的增值稅.
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納稅人因增購專用發票發生的預繳增值稅有余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一次退還納稅人.
以上詳細介紹了什么時候核算附加稅,也介紹了預交增值稅是否同時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附加稅是附加在增值稅和消費稅上面的稅金,計提消費稅和增值稅的時候,就需要及時的計提附加稅,需要及時的對附加稅進行核算.預交增值稅不需要同時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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