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差額小微企業是指在中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選擇按照25%的法定稅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也可以選擇按照20%的稅率從其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中預扣預繳所得稅。這種企業在預扣預繳所得稅時,不需要進行差額計算,即不需要將預扣預繳的所得稅與按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所得稅進行比較,取其中較大的一項為應納稅額。
非差額小微企業的設立,主要是為了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鼓勵小微企業的發展。這種政策對于小微企業來說,既簡化了稅收計算的復雜性,又降低了稅收負擔,有利于小微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拓展知識:在中國,小微企業的定義是:根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財稅〔2017〕43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企業。其中,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稅率為20%,并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稅率為20%,并減按7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但不超過500萬元的,稅率為20%,并減按10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種政策的實施,對于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推動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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