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銷售收入可以當月確認收入下月開票,但要遵守《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因為開票價格與確認收入價格有可能存在差異,可以將收入價格有差異的開票按相差比例分攤到原收入確認的月份及開票月份中。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開票與確認收入應按“堅持現金交易、貨幣結算”原則進行確認,客戶支付款項,以發票為憑證的,按發票收到日確認收入。如果當月確認收入,收款情況按月份分別歸入各月份收入,只有在客戶真實完成付款,即開票日收到發票的情況下,收入才可以確認。
若客戶未真實付款,則開票后將不能實際收到收款,由此可能對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影響,而企業在準備期末報表時也會出現矛盾,因此對于當月確認收入下月開票的情況,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加以考慮,并應當將收入價格有差異的開票按相差比例分攤到原收入確認的月份及開票月份中。
拓展知識:
此外,在確認收入后,企業仍應當仔細審核和分類收入的信息,并迅速及時確定收款情況。原則上,只有在實際收到客戶給予的良好的擔保之后,企業才能認為客戶能夠支付款項且收款安全,企業才可以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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