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規定,根據屬企業借款的性質及其來源,將主要記入相應的貸方借款科目,并把支付的利息支出記入貸方利息支出科目。
2.借款的利息計提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會計期末結轉的方式,實際支付時,將利息費用一次性解決;另一種是逐月累計的方式,實際支付時,將利息的金額一次性結轉,其中應計當期累計利息支出科目及其本期利息支出科目金額同時轉入貸方借款科目。
3.同時,《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可以抵銷稅金的,因此,在記賬時,應該記入貸方應交稅費科目,以減少企業應交稅費額度。
拓展知識:
企業向自然人借款抵稅說明:《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月息法計提,其利息支出可以抵扣企業納稅收入,以減少企業應交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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