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是一種用于計量金融資產和負債的核算技術,是一種以市場價格表示現金流量的計算方法。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在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中,實行“全值制”、“非全值制”的計量方法。
“全值制”是指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計量所有金融資產和負債的方法。公司向交易對手提供的金融資產或服務,其公允價值應該以較高價值的一方為基準,并經因素修正后確定,然后記錄在賬簿上。
“非全值制”是指不能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計量所有金融資產和負債的方法。公司應當以非全值制的形式核算各種金融資產和負債,并經估計后,將計提的財務費用記入賬簿。
在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中,還應當遵守的準則是,企業在核算金融資產和負債時,應當根據金融資產和負債的真實公允價值計量,基于市場價格測算出金融資產和負債的收益或成本,并將其計入當期應稅所得。同時,企業還應當按證券市場變動期間,適當地以估價法或折舊計算收益和成本,以確保金融資產和負債的真實性及正確性。
拓展:與公允價值計量轉權益法核算不同,歷史成本核算法認為金融資產和負債的核算價值應當以其歷史成本為基礎,并不受市場價格影響。因此,在歷史成本核算法中,只有財務費用才能夠產生金額調整,因此財務費用可以在真實賬戶中及時調整,以保持金融資產和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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