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是稅收征收的兩種形式,由稅務機關依據征稅的目的和實際情況決定選擇哪一種形式,以達到有效的稅收征收。
核定征收是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繳稅義務人的稅收負擔能力進行稅收征收,根據稅務機關核定銷售額或者利潤等稅收計算基礎,計算出應繳稅金額,然后按期進行稅收征收。
查賬征收是依據稅務機關的查賬比對思想,將納稅人實際繳稅記錄,與稅務機關收集的信息比對,做出稅收征收判斷。查賬征收囊括了審查、比對、核查等一系列活動,以檢查納稅人是否有正確繳稅的行為,以及對未計算的稅收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因此,要判斷一個公司是核定征收還是查賬征收,就需要根據稅務機關的實際情況來判斷,如果稅務機關依據一定的標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把某種稅收強行對其征收,那么就以核定征收的方式進行稅收征收;如果稅務機關從公司的財務記錄中獲取信息,核對對繳稅是否正確,以及對未計算的稅收做出處理決定,這就是查賬征收的情況。
拓展知識:查賬征收是納稅服務報酬的主要計算基礎,是稅務程序中管理和檢查稅務事項的重要手段。它強調了對納稅人的科學管理、有效的稅務檢查、公正客觀的報告及時的稅收征收等要求,以保證稅收正常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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