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是企業在資產建設及資產維護中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它是指資產價值低于其原記賬價值,產生的經濟損失。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流程如下:首先,必須通過經濟分析和技術分析,客觀評估資產價值;其次,可將資產價值低于其原記賬價值的部分,計入當期盈余減值損失中;緊接著,在賬務處理方面,將相應損失分別計入到對應的賬戶中,并將折舊賬戶余額減少或計提負值準備等額減少;最后,在資產負值準備余額清零時,負值準備金額不足時,不再計入當期減值損失,只從未來經營活動或其他撥備金中補充資產減值損失部分。
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就是將原先的記賬價值與現在的資產價值作比較,將價值低于記賬價值的部分計入當期盈余減值損失中,并分別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從而記賬上反映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與資產折舊的概念有些相似,但也有很大區別。折舊是定期性地將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成本隨使用年限的增長,逐步轉移到費用部分以反映資產的損耗,以表示其經濟效益的逐漸減少。折舊是一種計算式的,僅反映固定資產損耗,不反映市場價格變動和固定資產本身的價值變化。而資產減值損失,則可包括折舊與其它因素,例如市場價值發生變化、其本身價值減少等,考慮的因素比折舊更加復雜,更具實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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