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有:
一、裁決:裁決與仲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它們可以在以下情形下受到執行,包括依據當事人的協議、國家法律或者國際法律發布的裁決,都可以得到執行。
二、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是兩個當事人之間簽訂的一份文件,將糾紛交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這種仲裁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可以得到執行。
三、民事調解協議:民事調解協議同樣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兩個當事人之間自愿簽訂,所以當事人有權決定是否將此協議執行。
四、仲裁裁決:仲裁裁決也同樣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它也可以在以下情形下受到執行:當事人以其約定的仲裁條款為基礎,依據國家法律或者國際法律發布的裁決也可以得到執行。
拓展知識:
仲裁有一個現象叫做“仲裁裁決的終局力”,即仲裁裁決所作出的決定具有終局力,一旦裁決生效,當事人無法再提起當事關系有關的法律訴訟。因此,當事人需要謹慎處理仲裁事務,避免因接受裁決而未能對當事關系有效運用法律手段而受損失。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