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借款產生的利息費用,應當入貸方“財務費用-利息支出”。在財務會計中,利息支出是指企業以借款形式取金,所產生的利息支出費用。它是指企業發放借款所產生的支出費用,隨著其借款期限、利率的變化,及在期間支付的利息,應分類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科目,該科目是一個貸方科目,位于財務費用類的最底部。
關于利息支出的計提,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可采用“按期限等額利息法”,即把每期應支付的利息按期限均攤,在期間用等額金額的方法分擔利息的支出。
此外,對于應交稅費的利息,以及利息支出的相關管理費用應相應計提,須分別計入“應交稅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科目中,而不列入利息支出中。
在現行會計準則下,利息支出在計算時,只能按照實際支出金額計提,不能按每期等額還款的原則計入財務費用,而應交稅費和管理費用也不應折算為利息支出。
拓展知識:
利息支出時,應采用按期限等額利息法。按期限等額利息法即把期間應支付的利息按期限均攤,在期內用等額金額的方法分擔利息的支出,簡稱等額利息法。等額利息法的優點在于,可以更加精確地表明企業每期的財務支出。因此,它可以更準確地反應企業的財務支出狀況。另外,等額利息法也能更明確的顯示出利息支出是如何分布到每一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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