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哪些" alt="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哪些"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
1、原值:原值是指固定資產在竣工、購進前的費用,可以是固定資產本身的價格,也可以是固定資產本身的價格加上運輸、加工、安裝、后續費用等費用組成,也可以是購買時此資產貨幣價值,又或者是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的支出費用。
2、減值損失:由于折舊、報廢或使用、出售而造成的固定資產價值減少,一般來說,資產的減值損失只在資產發生變相的情況才能表現出來,且往往會與折舊支出息息相關。
3、折舊:折舊是一種對固定資產進行貶值的手段,因為固定資產在使用期間總會出現一定的損毀現象,以及它的使用價值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遞減,而折舊則可以讓企業將此部分價值的損失在報表上表現出來。
4、報廢:報廢是指固定資產的使用價值已不復存在,只能報廢處理,報廢后,企業需要將報廢的固定資產在賬面上減值。
在清理固定資產的過程中,還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如發生的固定資產置換、固定資產的合并與分離、固定資產盤盈或盤虧等,以上特殊情況,也會影響到企業的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中的具體內容。
拓展知識:
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可以采取不同的會計折舊方法, 一般有平均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 其中平均折舊法是按照固定資產開始使用后的使用年限分攤折舊費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把折舊費用每年等額分攤,且每年的折舊費用可以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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