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外收入,或稱“其他非營業性收入”,指企業產生的與其本身經營活動無關的收入,比如無形資產的收益,受贈、受貸款而產生的收入,理財收入等。因此,它是不屬于企業主要業務范圍的特殊收入,把發生金額計入利潤總額中。企業依據有關財務報表制度和會計準則,把確認具有經濟價值的業外收入作為其主營業務以外的收入,列入“其他業務收入”欄次。
其他業務收入包括企業采取不同經營活動而獲得的收入,比如投資經營活動的收入,即投資收益;金融財務活動的收入,如借款、租賃等;拆借、貿易融資活動所取得的除利息收益外的收入;保險、其他金融服務活動的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利潤受損補償收入、稅收減免收入,及非日常交易收入等。
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一般將業外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統稱為“營業外收入”,把它列在利潤總額上,以顯示企業的運營狀況。業外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可以給企業帶來良好的投資回報,為企業及股東的發展增加實質金融狀態。
拓展知識:除業外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外,企業還可以通過投資獲取收益,通過外部借貸或內部借貸等方式獲取資金,以滿足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也可以從政府、公司或其他來源獲得補助,這些都是企業不同形式的非營業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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