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給殘疾人職工的工資扣除應遵循《國家適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規定》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不得向殘疾人職工收取服務費用、社會保險費水晶等費用。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基本標準:按照國家規定,殘疾人的就業保障金最低不低于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高于當地最高工資標準的150%。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方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基本標準以當月最低工資標準為計算標準,在此基礎上,按照當地最高工資標準的150%來計算,如果實際支付的工資高于就業保障金的基本標準,應按照實際支付的工資標準計算。
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財政補貼:在根據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標準確定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基礎上,再由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基礎標準的20%。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扣除標準:在確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基礎上,因故暫停全部或部分職工勞動,產生的就業保障金扣除,應根據職工收入變動的實際情況來進行扣除。
拓展知識:
從就業保障角度來講,殘疾人享有的就業權利和其他人是一樣的,不能因為殘疾而受到歧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除了可以分賬戶積累之外,還可以作為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的手段,實現殘疾人健康和就業的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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