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提工資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的稅收法規,按一定周期預先按一定比例計提職工稅前工資。具體來說,即是在用工合同簽訂后,在每段時間內,由職工獲得的稅前工資,減去該周期的個人所得稅,再乘以規定比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準則規定),以此作為該周期的計提工資。
計提工資時,需要計提應發工資,而不是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是指職工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及用工合同簽訂,收到的稅前工資,經過計算之后,由企業預付給職工的工資,它是由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應享受的工資,包括月工資、獎金、補貼以及規定的企業福利等。實發工資是指企業實際給職工支付的工資,是應發工資減去所得稅后剩余的部分,是實際發給職員的工資,付出的現金。
綜上所述,計提工資時,應該提取應發工資,而不是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可以代表企業對職工的一種承諾,而實發工資則表明職工實際拿到手上的工資。因此,應發工資計提時是一種較好的管理準則,可以更好地反映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費用是多少,也更加明確職工實際拿到手上的工資金額。
拓展知識:在計提工資時,企業還需要考慮的是社會保險費,即在本單位內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費用,用來支付給職工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等方面的費用,以及工傷,生育保險等。這部分費用也需要計提,但是不在計提的范圍內,而是需要結轉到企業的社會保險費用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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