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商品對方支付運費會計分錄是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需要做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會計準則確定的原則,企業應該對收到的運費進行分錄。比如拿到對方支付的運費時,需要將貨款和運費分別分錄,具體可分錄如下:
1)應收賬款:
客戶:借
銷售收入:貸
2)現金:
銀行存款:借
運費收入:貸
以上就是銷售商品對方支付運費會計分錄的基本分錄,但是有時候企業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不同的分錄調整,比如企業有特殊設置的運費賬戶,那么運費分錄時就可以做出如下調整:
現金:
銀行存款:借
運費:貸
運費收入:貸
拓展知識:事實上,在做運費分錄的時候,還需要注意其他因素,比如運費是否屬于遞延費用,如果是的話,就需要在貨款和運費上分別做分錄,將運費錄在未到期費用賬戶上,以便將來費用到期時可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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