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企業收取加工費的會計科目以屬地法人機構會計制度及財務報告準備的規定為根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制度》的規定,加工企業收取的加工費,一般可設置以下幾個會計科目:
一、增值稅進項稅額:用來記錄加工企業收取的加工費,是增值稅的計算依據之一,編制會計憑證時,在銷售收入的貸方上分錄,科目編號一般為1122*。
二、應收賬款:用來記錄加工企業與客戶之間的加工費應收賬款,編制會計憑證時,在銷售收入的貸方上分錄,科目編號一般為1122*。
三、其他應收款:用來記錄加工企業收取的其他應收款,包括加工費中可能存在的金額不太明確的部分,編制會計憑證時,在銷售收入的貸方上分錄,科目編號一般為1122*。
四、增值稅銷項稅額:用來記錄加工企業收取的加工費所得稅額,編制會計憑證時,在營業稅金及附加貸方上分錄,科目編號一般為2291*。
拓展知識:會計是一項系統的工作,在會計科目上應根據具體業務的交易類型和金額性質,確定準確的會計科目,從而完成財務記賬憑證的編制,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和權責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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