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提以前年度未提折舊的賬務處理方法包括對折舊前已有的資產來源進行調整和對未提折舊的資產折舊的處理。
1、對折舊前已有的資產來源進行調整。當發現以前年度未提折舊時,首先要對資產來源賬戶進行調整。在調整過程中要注意總金額不可與原有報表金額有出入,資產來源帳戶的余額要及時地回寫,以確保資產來源余額的準確性,會計核算和等價交換的原則也要遵循。
2、對未提折舊的資產折舊的處理。折舊費用支出一般是按實際月份計算,但對于以前年度未提折舊的資產,可以在本年度內一次性提取折舊支出,將折舊支出計入本年度的費用支出中。
以上是補提以前年度未提折舊的賬務處理方法,以下是一些關于折舊知識的拓展:折舊是指將購置資產的經濟成本按照一定的原則、比率和期限按期分攤為供收回或折現的費用,使投入的資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慢慢地被回收。折舊的種類及折舊的原則:1、補償折舊,即每年折算一定的百分比折舊,比例固定不變;2、雙倍余額遞減法,即把購買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剩余金額整個折舊期按照一定的比例折舊;3、年數總和法,即將購置折舊資產的費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到折舊期內的每一年度;4、單獨減值法,即將購置折舊資產的費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到幾個與資產折舊期數無關的部分,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舊;5、聲譽減值法,即將折舊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剩余金額分為幾個與資產折舊期數無關的部分,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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