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貨取得和發出計價方法是計算企業存貨兩種方法,它們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存貨取得,又稱為先進先出法、先進先出原則,是根據物品收入的先后順序,用最早買進的物品先發出,它是以時間為準則對存貨取得的數量和價格進行核算。它的基本原則是:先收入先發出,產品收入費用在最早時間入賬,貨物發出,也應該以最早時間時的價格下發出去。也就是說存貨取得以時間上原則為依據,取得價格受早期買進價格的影響,即使當時價格下跌,該取得價格也不會發生改變。
發出計價,又稱為后進先出法、后進先出原則,是指最新購進的產品最先被發出,而早先取得的產品發出時,發出價格會受當時市場價格的影響,發出價格發生變化時,存貨發出價格也會相應變化。也就是說發出計價以市場價格為依據,存貨發出價格以當時市場價格為依據,因此,發出價格受當時市場價格的影響可能會發生變化。
總結來說,存貨取得以時間上原則為依據,取得價格受早期買進價格的影響,而發出計價以市場價格為依據,存貨發出價格以當時市場價格為依據,因此,發出價格受當時市場價格的影響可能會發生變化。
拓展:存貨計價方法在國際貿易和稅務會計箉中也普遍適用,通常采用一定的存貨計價方法,以確定存貨的具體價格,其中,最常用的計價方法有:移動平均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最低價法和最新成本法。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