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是指企業在把無形資產列入賬面費用時,以何種年限來把無形資產折舊的過程。
一般來說,確定攤銷年限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財務管理的實際要求來綜合考慮確定,以實現財務報表上的財務報表合理性和真實性。無形資產攤銷的初衷是實現客觀真實,此外,還要根據公司不同的經營環境,把攤銷年限確定為經濟效益更好的一個時期,以節約企業資金的使用和投資。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一般在5年以內,應遵循經濟效益最大化的原則,可根據資產所有者判斷出的資產的使用壽命確定。
比如,一般的商標使用壽命可以達到10年,此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所有權的攤銷年限定為10年;軟件著作權的使用壽命一般為4-5年,可將其所有權的攤銷年限也定為4-5年;等等。
此外,還要注意無形資產本身的變動情況,如有新的注冊專利或合同被簽訂等,可以考慮將攤銷年限重新定義,使其真實意義符合報表上所表示的內容。
拓展知識:
無形資產攤銷一般前提是無形資產能夠產生經濟效益,而確定攤銷年限還應考慮是否為可控制的攤銷,即把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和投放資金量與無形資產的經濟效益做一個綜合的確定,以最大限度實現其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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