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數總和法是一種常用的折舊計算方法,也叫“年數加法法”,它是把一件資產的折舊總和按該資產預期使用年限的整數進行連續分配,每一年的折舊金額都相同。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首先要求出資產的折舊總額,該總額是資產原值減去資產的凈殘值的差值;
2、根據資產的預期使用年限進行折舊:即用資產的折舊總額除以資產的預期使用年限得出每年的折舊金額;
3、根據每年的折舊金額,從第一年開始計算折舊:即第一年的折舊金額=折舊總額÷預期使用年限;第二年的折舊金額=(折舊總額-上一年的折舊金額)÷(預期使用年限-1);以此類推,直至計算出最后一年的折舊金額。
年數總和法是一種簡單易行的折舊方法,但是它有一個缺點,即前期折舊金額太多,后期折舊金額太少,而且每一年的折舊金額非常相近,不能很好的考慮到資產的使用壽命中不同階段資產價值遞減的規律,因此,在折舊計算中,除了可以使用年數總和法,還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變現法等其它方法,以提高折舊計算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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