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折舊是指在加入投資性房地產的發生日,按照一定計量折舊規則,依據其歷經經濟有效期內的本金支出,攤銷其價值的過程。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折舊的具體計算方法,主要有固定折舊法和變動折舊法:
(1)固定折舊法
固定折舊法是將房地產投資支出本金,按其壽命預估期限,按等比例折舊,比如投資一處房地產,投資本金為10000元,預估壽命15年,那么每年折舊計入費用的折舊額就是:10000÷15=666.66元。
(2)變動折舊法
變動折舊法,就是把投資支出本金,按其壽命預估期限,分會折舊,比如投資一處房地產,投資本金為10000元,預估壽命15年,那么每年折舊計入費用的折舊額就是:第一年的折舊:10000×15%=1500元;第二年的折舊:(10000-1500)×14%=1330元;以此類推,第十五年的折舊:(10000-(1500+1330+1120+…+45))×1%=45元。
固定折舊法和變動折舊法都是按照投資性房地產的投資本金,按照其預估壽命期限折舊計算的方法,不同的只是折舊比例的不同而已。
拓展知識:折舊是企業為了獲得收入,在會計上分攤一件資產上投入的費用,例如:在建筑物折舊中,一般采用的折舊計算法有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的計算方法應結合企業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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