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撥入和拔出經費(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是指事業單位進行撥入、拔出經費核算的會計方法,它具有一定的會計計量標準,貫徹“依實際出入做記賬,準確并完整地做好實物的統計計算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則。會計核算手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準備撥入拔出經費所需要的憑證,由于撥入和拔出經費涉及多方面,憑證有以下形式:
(1)收支報告憑證,記錄事業單位的收支經費情況;
(2)撥入拔出經費憑證,記錄撥收或拔出的經費;
二、撥入拔出經費的會計計量標準,要求撥入拔出經費的會計計量標準應當符合實物的客觀情況,同時應當按照有關會計憑證和規定進行核算。在核算撥入拔出經費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撥入拔出的經費發生額應全部計量,除合理發生的無形資產以外;
(2)撥入的經費要在記賬前校驗確認,并不斷檢查,以確保核算準確;
(3)撥入拔出的經費發生額,應當符合實物的客觀情況,不能撥入超過實際發生的經費,也不能拔出多余的經費;
(4)撥入拔出的經費發生額,應當按照有關會計憑證和規定進行核算,確保有關憑證的準確、完整;
(5)要將撥出的經費減入批準后的預算或項目財務計劃,以保證其準確性和合理性;
三、應注意撥入拔出經費的會計審計要求,要依法按照有關規定和會計準則,對撥入、拔出的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全面審計,以確保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拓展知識:
撥入和拔出經費(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還應注意在進行撥出經費時,要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受撥經費的部門或地方應當收到撥出經費前,先向有關部門申報請示,說明具體撥款的事由,申辦請示后,才可以開具撥出經費的憑證,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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