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區分的基本原則是根據會計準則規定的一種分類原則,即根據財務會計上的各種分類的原則,將負債和權益工具區分開。
會計學中的負債是指企業要支付給他人的一種財務責任,而權益工具是指在投資者手中可獲得投資回報的一種會計憑證。
根據會計準則規定的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原則,負債和權益工具可以進行有效的區分,這對于企業的會計管理和審計工作十分有效,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礎性原則之一。
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
1、成本法原則:這一原則認為,負債和權益工具應該以其成本為準,權益工具的成本是指原始發行價格,而負債的成本是指其有效發行時的市價。
2、無形資產增值法原則:在使用這一原則時,負債和權益工具應根據其本身所支付的費用進行區分,如果費用由應付賬款支付,則其應被列為負債,反之,則應被列為權益工具。
3、經營性法原則:這一原則認為,使用時應考慮財務決策目的和經營性的視角,將投資決策的結果根據其是否可能對企業產生收益來劃分,若有潛在收益,則應被列為權益工具;若無潛在收益,則應列為負債。
拓展知識:負債主要有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兩類,長期負債包括債券、銀行貸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負債等,而短期負債則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短期借款等。權益工具則主要有普通股本、優先股、資本公積、其他權益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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