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是一種折舊計算方法,也稱為雙倍余額遞減法。它指的是把一臺機器或其他固定資產的有形總價值(也就是原值)按比例分別分攤到該機器的使用期間的每一年,每一年的折舊金額都為原值總額的一半。它要求在每一年里,把機器全部的有形價值均攤到每一年,每一年的折舊金額均相同,每一年的折舊金額都為前一年的折舊金額的一半,一直延續到機器的使用壽命結束。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步驟如下:
1、首先計算出折舊的起始價值,即,機器的有形總價值。
2、然后,每年把這一價值的一半作為折舊額,把折舊額拆分到每一年的折舊額,并且,每一年的折舊額也就是上一年的折舊額的一半。
3、在同一年內,如果實際使用期間少于一年,則應在此年提取的折舊額,等于有形總價值除以使用期間后,乘以實際使用期間,得出折舊額。
4、如果機器已經使用完,或者已被報廢,則本年不再提折舊,剩余的有形價值停止計提折舊。
5、最后,累計折舊額,可以得出機器的凈值,也就是機器的有形價值總額減去所有折舊額。
拓展知識:另一種常用的折舊計算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法”,它也是根據機器的使用期間向折舊金額,但是它使用的是機器的有形總價值除以機器的使用期間,得出每一年的折舊金額,這種方法的計算過程比較簡單,但是它無法利用機器的整體累積折舊價值,所以折舊數額比較大,無法充分反映機器的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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