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財產清查一般要求物,人,單據一起做,物是指核實是否有實物財產存在,人是指核實收發放和管理的情況,單據是指具體的憑證及對應的賬目,把實物財產的收發放、使用情況做核對清查,確保財產真實存在、及時清理賬目。
2、物資清查要求以實物為依據,對實物資產進行面技術檢查,比較具體的就是確認實物資產類別、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庫存數量等,確認實物資產數量是否和記賬數量一致,確認實物資產狀況好壞,確認財產所在地址等,比對具體的單據、賬目,確認相關財產的收發放之來源。
3、物資清查要求詳盡準確,檢查物資的存在,金額的確認,庫存的確認,收發放的正確性,物資的變動情況等,把財產記賬的單據和實物物資一一核實,確保財產的真實存貨,真實的數量,變動時的事實及財政支出正確性,檢查涉及支出狀況是否合法合規,最后結論出具財產清查的實物情況,以及財產變動的情況。
拓展知識:財務清查可以細分為資金清查、財物清查、賬務復核等,資金清查是指檢查經費收入及支出的合法性;財物清查是指檢查實物資產的存在、數量、價值、使用情況;賬務復核則是把財務賬目進行核對,以確保財務收支的正確性和合規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