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憑證應有規律性:所有憑證必須按照崗位和職位權限的規定,由有權力的正式簽字人簽字,并在憑證上按照規定落款的要求記載清楚;
2、憑證必須有主體:憑證必須明確出哪一方作為依據憑證完成交易的主體,另一方則是憑證的對象;
3、憑證應有明確的內容:憑證的內容應明確表示出當事人雙方的意圖,并合法有效。憑證的主體和對象、有關經濟事項的內容、時間、金額等內容應一目了然;
4、憑證的記載應準確無誤:憑證的內容應該與實際情況完全符合,憑證的各項文字、數字、金額、符號等都不允許出現任何的錯誤;
5、憑證必須要有時效性:有一定時效性的憑證,可以保證其有效性,可以降低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防止惡意的行為;
6、憑證應有完整性:有完整性的憑證,可以讓雙方交易雙方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防止一方作出超出法律允許范圍內的行為;
7、憑證應具有可追究性:憑證應具有很強的可追究性,可以讓雙方交易雙方能夠容易的通過憑證解決爭端。
以上就是憑證應具備的素質,總之,憑證要準確、有效、完整、有追究性、具有時效性,方能準確反映交易的真實性,起到良好的管理作用。
拓展知識:憑證是企業活動的實物文件,是企業對資金流動的記載,具有企業會計記賬的功能,應具有法律效力,是報銷、發票、借款函件等文書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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