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附追索權應收債權出售是指,出售人將自己遺留的未收回的應收債權全部或部分出售給購買人,購買人支付全部價款后,取得該部分應收債權,而出售人放棄該部分債權,不保留追索權。
不附追索權應收債權出售的主要優勢:
一、保護購買人利益:購買人無需擔心出售人對債權采取追索措施,不必再進行其他復雜的法律措施,從而避免出現糾紛,且購買人也可以獲得法律上的明確保護。
二、減少法律程序:購買人無需進行復雜的法律程序,可以更快的實現交易,擴大銷售速度,盡早實現資金回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減少法律風險:購買人可以有效的減少法律風險,避免出現因未能按照合同條款承擔的不利后果,例如因追索權糾紛重新給雙方帶來的不必要經濟損失。
拓展知識:在購買應收債權時,常會出現兩種類型,一種是有追索權的應收債權,另一種則是無追索權的應收債權。有追索權的應收債權出售是指,出售人把自己遺留的應收債權部分或全部出售給購買人,購買人支付全部價款后,取得該部分應收債權,保留追索權,而出售人放棄該部分債權。有追索權的應收債權出售時,出售人可以繼續向原債務人追索本金和利息。但是,出售人可能會追索出售債權后發現出售債權本來就不能歸還,這也可能對購買人造成損失,因此,不附追索權的應收債權出售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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