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公式是:折舊率×固定資產金額=計提折舊額。
平均年限法是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來計算折舊費用的折舊方法,也叫作平均年限法或固定年限法,它是把固定資產的總享用期限依據其可以不受損壞,斷續發揮有用功能的壽命,均分成若干個年限,然后按年限來進行折舊。
計算公式:折舊率=(1/使用年限)×100%
計算方法:
1、確定使用年限:取實際使用周期,如果具體某類資產壽命有規定,就以規定的為準。
2、確定折舊比率:把固定資產的總使用年限均分成多少份,每份折舊比率等于(1/使用年限)×100%,如把總使用年限均分為10份,折舊比率就是(1/10)×100%=10%;
3、計算折舊率:折舊率×固定資產金額=計提折舊額。
簡而言之,平均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均分成多份,計算出折舊率,然后乘以固定資產期初的金額,即可得出對應期間折舊費用。
與其它折舊方法相比,該法簡便、操作方便、有可行性,但有一個缺點,即不能避免因使用壽命過長或過短,而導致折舊的總金額過多或過少。
此外,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更加注重時間的有效“平均”,而忽略資產折舊價值拐點的實際變化,這就要求企業在制定完整的折舊計提方案中,平均年限法不應單獨使用,而應結合其他折舊方法和會計估計手段,綜合運用,以保證折舊計提的客觀性、公平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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