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有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記賬是一個有一定難度的財會技能,在開展記賬前,一定要充分理解財政賬務記賬準則,弄清楚實際經營情況,以免影響記賬準確、準確的真實性。
一、根據財政賬務準則,此類商品銷售的記賬,必須按照準確的憑證格式和記賬要求進行記賬,以便形成正確的賬務憑證,其核算方法如下:
1、根據相關財務賬務準則,發生商品銷售時,記賬時要按照應收賬款的原則,將本次銷售的商品收入應該記入應收賬款科目,記賬格式如下:“借:應收賬款xx 元;貸:營業收入xx 元”。
2、若商品銷售附有退回條件,一般要求應該將退回金額加入應收賬款科目,即“借:應收賬款 xx 元;貸:退款 xx 元”。
3、結轉匯兌損益時,當匯率發生變化,要按照財務賬務準則結轉匯兌損益,即“借:匯兌損益 xx 元;貸:銀行存款xx 元”。
二、拓展知識:
1、 商品銷售附有退回條件,即在商品銷售后,購買人可以根據一定條件退貨,但需要扣除部分成本;
2、 對于應收賬款,一般要求表示被收款方所應收取的未收賬款總額,是指預付費或按合同約定或買賣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的應收賬款;
3、匯兌損益是指賬務處理中,因外匯發生價格的變動而產生的收支成本,可進行結轉,以調整本期收入、支出等收支項目,以便實現財務的本期收支,一般以本位幣表示匯兌損益,匯兌損益結計至匯兌損益科目,待清算時再結轉入相關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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