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中,應遵循“預防為主,檢測為輔”的原則。首先,應加強對內部控制的規定性管理,保持控制的規范化程度,強化控制體系的成效;其次,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責任體系,健全內部控制活動執行的監督機制;最后,建立全面的內部控制體系,要求每一項控制都有其明確的規定,使其建立嚴格的監督和管理機制。
另外,除了前述原則外,還應遵循“及時性”、“正確性”、“準確性”和“可行性”等原則。首先,單位內部應及時對管理內容,設定完善的控制規則,以便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頻率進行必要的內部控制工作;其次,應正確有效地控制,使單位的管理活動能夠得到有效的有效控制;還有,應保證內部控制的準確性,即控制有效性有效,業務活動符合公司規定標準;最后,內部控制要具備可行性,即實施內部控制動作時,能夠有效而又合理地實現預期的結果。
拓展知識:單位內部控制有三大主要組成部分,即管理系統、組織結構和行為準則。管理系統是指管理體系下建立的各種實施規則和管理指導書,其主要目的是使管理活動有序地進行;組織結構是指單位管理機構和職能安排的架構,可以根據管理要求及實際情況合理調整;行為準則是指管理者實施管理活動時應遵循的規范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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