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屬于財務收入。財務收入是指企業在財務會計年度內,經營活動、融資活動和投資活動所總計的收入。財務收入分為經營活動收入,投資活動收入,融資活動收入三種。
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屬于經營活動收入,其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以及投資轉讓所得收入。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收入計入經營活動收入中,是指企業在轉讓無形資產的成交價與當期之前該無形資產的原值之差。經營活動收入中的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必須屬于企業本身產生的收入,才能夠按收入計入經營活動收入中。
轉讓無形資產收入計入經營活動所得,不僅滿足了企業本身的經營目的,也有利于促進企業穩定的收入增長。但是,轉讓無形資產的收入,不僅取決于企業處理無形資產的運營技能和運籌能力,還與無形資產被轉讓后能夠取得的收益有關。
拓展知識:
轉讓無形資產收入,也可以屬于融資活動收入,即轉讓無形資產應計為債務,在財務上把融資收入的款項分配給轉讓人或者轉讓者,作為其融資收入。此時,轉讓無形資產的收入,應計入企業的融資收入,而不是經營收入或者投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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