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依據和審計準則是審計中常見的兩個術語,兩者互相協作展開審計過程,有助于審計機構實現其目的。
審計依據是指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引用的理論依據,包括審計技術、審計理論、組織政策等,既可能是非正式的規則和法規,也可能是正式的宗教或政府制定的審計準則;
而審計準則是指審計機構應遵守的正式的行業準則或政府準則,是指審計機構以取得可靠、有效的審計證據為目標,根據政府提出的會計、制度和審計要求,對審計對象現狀進行審計活動的逐項實施指南,是審計機構在進行審計時所參照并遵循的準則,有助于提高審計的質量。
因此,審計依據主要是指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時引用的有關理論依據,而審計準則是政府針對審計活動提出的正式要求,以及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應遵循的審計技術和行業準則。兩者在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中起著重要作用,它們隨著時代的變化可能會不斷發生變化,審計機構應經常查看和更新審計準則,從而有助于審計的有效實施。
拓展知識:
審計準則可以劃分為四大類:財政會計準則、經營會計準則、稅務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準則。財政會計準則主要依據《財政會計準則》,經營會計準則主要依據《單位經營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稅務會計準則主要依據《企業所得稅條例》和《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行業會計準則主要依據行業性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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