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alt="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一般有以下幾步:
一、當建設工程進行到一定的程度,可以下列決定將其轉為固定資產:
1、建設結束:當建設工程完成時,可以轉讓固定資產的核算;
2、開始使用:當建設的工程已經進行了部分的使用,則可以轉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轉移的程序:
1、登記:轉移固定資產時要在固定資產登記表上注明轉入的固定資產的編號及其價值情況;
2、投入使用:固定資產一旦轉移到新的單位,就應當全部投入使用,不得按任何理由把固定資產暫時停止使用;
3、編制評估表:當建設工程轉為固定資產時,要及時準確編制轉移固定資產的評估表,如建設工程轉為固定資產的金額,折舊金額,賬面原值等;
4、確定折舊范圍:折舊范圍為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壽命內,因此,要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壽命來確定折舊范圍。
拓展知識:
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指的是在會計記錄上其價值所反映的金額,該金額在不考慮折舊的情況下一般可等于其原值,也就是固定資產初始取得或者發生變更時的金額。賬面價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能反映投資意愿和投資績效。賬面價值在會計估價中也是算法成分的一部分,它可以作為企業價值及企業投資行為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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