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明顯形狀,但具有實質價值的財產。它們一般不能被直接看到、拿取或搬運,它們可以是股權、品牌、商標、版權、專利等,它們需要在一定時期內來折舊。
關于無形資產的攤銷,按照會計法規,對于無形資產,除按使用壽命折舊外,不得實行金額攤銷。一般來講,無形資產是按月攤銷,按月攤銷的無形資產是指期初以及期末均參與攤銷的無形資產。
本財年的攤銷月份,一般按照購買時間計算,即從購買當月開始計攤,若購買時間為12月,則按12月份攤銷。如果購買時間為某月,比如一月,則從當月開始攤,計下期攤銷。
拓展知識:無形資產攤銷主要考慮兩個問題:第一,無形資產的期限如何確定,第二,攤銷金額如何計算。根據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的有效期必須實際可預見,必須能夠明確地推斷出可預見的使用期限,即使這個期限不能明確確定,但必須將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有效地預估為某一特定值,這樣才能確定攤銷的期限。攤銷金額一般都按照當月攤銷,即只有當月的收益支出和支出才參與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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