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繳人是指收入、財產所有者或者占有者在扣繳義務發生時,負責收取欠繳稅款、財產稅款、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稅款的納稅單位或者個人。其中包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其他機構以及自然人等。
扣繳義務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稅收機關要求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另一種是稅收機關要求扣繳義務人收取稅款,并將其上繳稅務機關,這種權利由稅收機關轉移給扣繳義務人享有。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款扣繳義務辦理準備工作,如認證和登記資料,以確保稅收機關可以及時進行監管和審計。此外,他們還要定期提交稅務申報表,匯繳稅款,確保個人或機構納稅義務的及時履行。
拓展知識:
扣繳義務人的職責還包括負責收取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土地增值稅等。他們還會確保所征稅款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并及時如實向稅務機關報告所征稅款的情況,以及發票信息等。扣繳義務人收取和繳納的稅款不得進行處置,也不得將繳納義務轉移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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